首页>>新法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一、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在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四、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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