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方______________因经营需要,聘请______________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法律顾问:顾问方接受聘请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合作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⑴、就聘请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⑵、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草拟、审查商务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⑶、参与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及调查;
⑷、解决争议,代理企业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⑸、知识产权管理、投资及担保抵押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⑹、劳动用工制度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及劳动仲裁;
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为聘请方处理商务及法律事务,聘请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
四、顾问费: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 于签约后支付。
五、其他费用: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或参与项目
代理,应另定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收费。法律顾问外出为聘请方办理
事务,差旅费、食宿费等由聘请方支付。
六、忠诚义务: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聘请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请方: 顾问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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